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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山城水都大饭店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

  • 区域:湖北宜昌市宜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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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4-04-25 14:47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HECWX2024025)

现就宜昌山城水都大饭店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的废旧物资处置事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处置资质及能力的友商和个人前来投标:

一、标的物资明细 注: 以上物资,中标商在合同期内按公司指定时间收购。

二、资质审查

(一)资质要求

1.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或个人,均可投标;

2.在宜都东阳光管辖的各工厂无违法或重大违规行为;

3.对标的物资具有装运、储存、处置能力;

3.经营过程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4.具备严格按各项环保规定处理废旧物资的能力;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二)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投标资质证明材料

(1)通过年检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

2.自然人投标资质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2)本人的银行账号、开户行和行号;

(3)以上资料均需签字并按指印。

三、招标流程

(一)报名

1.请于 2024 年 4月29日 16:00 前携带资质证明文件到我司办公室登记报名,交纳(公对公转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凭收据考察标的物资,届时凭收据参加投标,

2.投标保证金付款账号

名 称:宜昌山城水都大饭店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账 号:4220133830105020341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

(二)投标

经考察标的物资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 2024年5月9日下午 16:00 前,将投标报价单按标的物资明细类别分类报价,并盖章密封交(或邮寄)至我司办公室,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见第五条。

(三)评标方式

1.2024 年 5月10日开标、评标;

2.第4和第7项按单价(元/吨)报价,其余项按批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

3.中标方弃标的,扣除中标人全额保证金,同时顺延至报价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方,依次类推执行,当报价低于第一中标价的95%时,作流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四)签定合同

1.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签定《废旧物资出售合同》;

2.中标方为合同的签订方和履行方,不得以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四、招标说明

(一)合同价格说明

1.按重量计价的,运离时在本公司指定计量部门称重,按实际重量交纳收购费用。

2.按批次出售的,合同价格为中标价格,中标方于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合同价款(电汇)后,将标的物资运离本公司。

(二)保证金说明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投标方按规定考察标的物资、遵守招标纪律、履行中标义务等,考察后无意参加投标或未中标且无违规行为的投标方,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本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全部保证金:

(1)对于考察标的物资、投标过程、履约过程中不遵守本公司招投标规范流程,不履行中标义务或合同义务者,原则上全额没收保证金。性质恶劣者,同时永久取消该收购商及法人在宜都东阳光的准入资格;

(2)投标时有互相串通、排挤其他投标方等违反公平公正行为的;

(3)中标后弃标或签订合同后违约的(取消该收购商及法人在宜都东阳光下年度该类废旧物资处置招标的准入资格)。

2.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本金,不按要求履行合同者,没收全额保证金。

3.合同履约保证金: 注: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方若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者隐瞒对己不利的事实,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本公司有权终止其投标资格或合同,没收全部保证金;

2.标的物资装卸、运输费用及有关的安全、环保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3.标的物资需在公司指派的专人和中标方共同监督下进行,并全程跟踪摄影拍照,事后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保存归档。

4.凡登记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即视为投标方知晓并同意上述公告内容。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宜都市高坝洲镇青林寺村(宜昌山城水都大饭店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张宏皑

电 话:1358148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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