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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寰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一批废铁处置

  • 区域:浙江衢州市龙游县
  • 留言暂无
  • 浏览36
  • 更新:2024-06-04 15:36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浙江寰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一批废铁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GR2024ZJ1003536
挂牌价格0.134万元 /吨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6-0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06-18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祝先生|联系电话:0570-3811912 手机号:13567020870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浙江寰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一批废铁资产转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约440.42吨,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服务费收取管理办法》承担。 2.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3.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4. 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 5. 转让标的须在标的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清运工作,按每延期一天20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 6、移交时按标的现场实物为准,不额外提供清单,总吨数仅供参考。衢州产交中心根据预估吨数计算的暂定价款(440.42吨*成交单价)进行服务费的结算,不多退少补。 7、本次转让的所有机器设备均需受让人自行拆除并承担费用,竞价成功后受让人须签署《安全承诺书》方可进场拆除提货,拆除、提货搬运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人完全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9.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披露期最后四个工作日,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长兴路(西)1号,联系人:邓先生电话:15057093660,看样前请提前联系联系人,意向方未提出看标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存货场地看标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寰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注册地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长兴路(西)1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25MA28F6WC8C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单价
转让单价(万元) 0.134
是否有保留价
计量单位
价款支付方式
按移交时称重吨数价格每日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30万元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9799901040021770),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转让价款其余金额由受让方按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指定账户一同支付)。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自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汇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中标方未按规定时间付清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逾期十天以上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另行组织转让。 4、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需在付清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腾空,委托方需配合清点交割,交割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天。移交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保证金退付。受让方接收人可以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内所附带的电器、线路等物品,转让方、意向方声明不保证附带物品其工作性能正常。受让人在使用前,必须请相关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方能使用,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使用时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展示时间 项目披露期后四个工作日内(看样请提前联系相关联系人确定具体看样时间)
展示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长兴路(西)1号
联系人姓名 邓先生
联系人电话 15057093660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3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实地勘察证明(转让).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资产交易合同(寰龙).doc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祝先生 电话 0570-3811912
手机 13567020870
传真 邮箱 13567020870@139.com
地址 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1号楼1415室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邓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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